县城荒僻民居少释义


【县城】城xiànchéng[countytown]县政府所在的城镇汉

【荒僻】uāngpì[desolateandout-of-the-way]人迹罕至且偏远荒僻的山区

【民居】百姓居住之所。《礼记·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管子·小匡》:“民居定矣,事已成矣。”《东周列国志》第十一回:“今东郊被宋兵残破,民居未復。”2.民家,民房。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泗水》:“左右民居,识其将漏,预以木为曲洑,约障穴口,鱼鳖暴鳞不可胜载矣。”《新唐书·五行志一》:“开成二年六月,徐州火,延烧民居三百餘家。”《明史·五行志一》:“番禺、南海风雷大作,飞雹交下,坏民居万餘。”典

【少】1. 数量小的,与“多”相对:多~。~量。~许。  2. 缺,不够:缺~。减~。  3. 不经常:~有。~见。  4. 短时间:~等。~候。~顷。  5. 丢,遗失:屋里~了东西。  6. 轻视:“且夫我尝闻~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如吾弗信,今我睹子之难穷也”。 | 1. 年纪轻或年轻人:~年。~女。~壮(年轻力壮)。  2. 古代辅佐长官的副职:~傅。~保。  3. 次级的:~校。~将(jiàng )。  4.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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