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近/反义词
造句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三十一.申军纪-练兵实纪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三十一.申军纪
平时恃强凌弱,酗酒忿争,喧骤无礼,蹂取人果稼,作践人庐器,分别轻重治之,贯耳游营。奸淫人妇女,偷盗人财物,军法示众。以上有犯,但系同伙同队之人有一举首,余皆免罪。首者行赏,若互相容隐,同伙同队之兵俱以军法连坐。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明)李鼎
(清)云间子集
(明)朱权
晋·阮藉
吴贻棠
崔护
清·李涵虚
清·王用臣
宋·陆佃
(明)方以智
战国·孤子
黄质
(南朝宋)鲍照撰 (明)太仓张溥阅
明·文震亨
明·鲍山
清·吴兰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