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近/反义词
造句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三十.明勾摄-练兵实纪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三十.明勾摄
军卫有司提取官军,一面留差人等候,一面呈请主将,酌量时势缓急,事体轻重,摘发收问,如不详请,而擅听拘去者,同队同伙,该管官员,把总以下通治。若已呈详,而本总哨将不为留人转详,及迟延者,拿书手治罪。若差人强拿,不由分说者,先将此令与看。说之不听,一面拘守,一面飞报主将收监,定以打扰军政,阻挠练兵参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明·朱鼎臣
(明)姚士粦 輯
三国·曹丕
晋·佚名
清·笠翁先生
宋·彭百川
元·李衎
(民国)荫余轩放
周敦颐
清·顾仲
清·和珅
(清)钮琇
宋·傅肱
(明)朱星祚 编
宋·吕祖谦
唐·法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