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近/反义词
造句
百科
首页
>
古籍
> 裴均释夫-棠阴比事
裴均释夫
唐裴均镇襄阳日,里社妻有外情,乃托骨蒸之疾,云医者言得犬肉食之则愈,谓其夫曰:东邻有犬,每来盗物,君可屠之。夫依其言,献肉于妻,妻食之,余乃留于箧笥。夫出,命邻告之。遂闻于公。夫因述妻之所欲,公曰:此乃妻有他奸,陷夫于祸耳。令劾之,具得其情,并以外情者付法。其夫遂释。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梁)陶弘景 注
明·都穆
晋·杜预
明·何乔新
清·王彦威
(宋)郑文宝撰
(明)马文升
(宋)韩彦直
李雨堂
清·张景星
陈守真
(唐)皇甫牧撰
宋·梁克家
唐·赵迁
宋·刘道醇
樊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