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诗词年代
    • 诗经
    • 楚辞
    • 乐府
    • 古风
    • 唐诗
    • 宋词
    • 宋诗
    • 元曲
    • 作者
  • 古籍
  • 近/反义词
  • 造句
  •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卷十三 秦桧-聊斋志异

卷十三 秦桧


青州冯中堂家杀一豕,燖去毛鬣,肉内有字,云:“秦桧七世身。”烹而啖之,其肉臭恶,因投诸犬。呜呼!桧之肉,恐犬亦不当食之矣!

闻益都人说:“中堂之祖,前身在宋朝为桧所害,故生平最敬岳武穆。于青州城北通衢旁建岳王殿,秦桧。万俟卨伏跪地下。往来行人瞻礼岳王,则投石桧、卨,香火不绝。后大兵征于七之年,冯氏子孙毁岳王像。数里外有俗祠“子孙娘娘”,因舁桧、卨其中,使朝跪焉。百世下必有杜十姨、伍髭须之误,甚可笑也。

又青州城内旧有“淡台子羽祠”。当魏珰烜赫时,世家中有媚之者,就子羽毁冠去须,改作魏监。此亦骇人听闻者也。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宋·法海
(宋)华岳
刘宋·功德直
(南宋)孟珙
刘宋·求那跋陀罗
(清)徐锡龄、钱泳
台湾地舆全图
唐·段成式
(后唐)冯贽撰
陈直 校证
明·王余佑
清·叶封
宋·乐史
(清)朱彭寿
(东汉)荀悦
(明)姜南
凤美古诗文网
Copyright @凤美古诗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