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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古籍 > 释他人章-六壬五变中黄经

释他人章


  三传年命克我身。

  课忌三传干支,及行年本命上神建干,克今日日干,地下干为宅,为己身,以天上日为我所行之地,更得见何干,视有气无气,克与不克。若有一处克地下日干,为克己身也。再以时遁,见天上时干有何变动。如十一月丑将甲午日壬申时,以壬申时遁,起庚子,至亥上,得甲辰临亥,今日甲干立长生之地,为有气,吉。

  只为他鬼莫相亲。

  以年命三传上建干,尽皆他人,如克我今日干,凶。余虽有克,我无路,何畏之有。不在三传年命,虽有克,无路,是不亲也。

  克我无气身自吉。

  要今日鬼在无气之地,日干上下有气,更日不在衰绝病败之乡,是以克我无气,我身自喜矣。

  我复克兮不害人。

  三传年命建干切,是要我克为财,主吉。故曰:不害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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