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诗词年代
    • 诗经
    • 楚辞
    • 乐府
    • 古风
    • 唐诗
    • 宋词
    • 宋诗
    • 元曲
    • 作者
  • 古籍
  • 近/反义词
  • 造句
  •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告给引照身-律条公案

告给引照身


给引便照事。伏睹设关将以御暴,文引不给讥察。难凭身带贰本,前往某地生理。旅途往返,不无关津盘诘,告乞文引,以便照验。庶使奸细不致混淆,商路程限免为留难。上告。

批曰:秦关燕壁,路阻且长。倘非囗?生,未有不苦于盘诘者。今某贸易江湖,非区区守故园而老者,合给与执照,庶身有照验,关无留难矣。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清)李颙
清·清溪道人
清·柯劭忞
解缙
明·孙仁孺
清·江永
明·余邵鱼
蒋芷侪
宋·非浊
明·张宇初
(清)屈大均
程门雪
(宋)叶绍翁撰
梁·释侩佑
清·蒋宝素
清·惜华楼主
凤美古诗文网
Copyright @凤美古诗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