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诗词年代
    • 诗经
    • 楚辞
    • 乐府
    • 古风
    • 唐诗
    • 宋词
    • 宋诗
    • 元曲
    • 作者
  • 古籍
  • 近/反义词
  • 造句
  • 百科
首页 > 古籍 > 例言-清代野记

例言



一.本记以咸、同、光、宣四朝之事居多,初名《四朝野记》,兹以四朝未能并包,故易今名。

  一.凡朝廷、社会、京师、外省事无大小,皆据所闻所见录之,不为凿空之谈,不作理想之语。

  一.所闻之事必书明闻于某人,或某人云。

  一.前清之事有闻必录,不分先后,故有咸丰朝之事而录于光绪后者。

  一.此记中近三十年事,所闻所见,当时有所忌讳而不敢记者,今皆一一追忆而录之。

  一.仿明代祝枝山先生《野记》而作,祝记言有明一代之事,此则为有清一代之事,而详于咸丰已后。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唐)佚名等撰
清·郑端
(宋)吕本中撰
宋·周去非
晋·陆机
吴·支谦
明·荻岸散人
清·王清任
清·叶其蓁
(清)谈迁
清·多隆阿
(宋)朱熹 吕祖謙
祝允明
宋·赵师秀
明·冯可宾
(清)倚云氏著
凤美古诗文网
Copyright @凤美古诗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