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近/反义词
造句
百科
首页
>
古籍
> 例言-清代野记
例言
一.本记以咸、同、光、宣四朝之事居多,初名《四朝野记》,兹以四朝未能并包,故易今名。
一.凡朝廷、社会、京师、外省事无大小,皆据所闻所见录之,不为凿空之谈,不作理想之语。
一.所闻之事必书明闻于某人,或某人云。
一.前清之事有闻必录,不分先后,故有咸丰朝之事而录于光绪后者。
一.此记中近三十年事,所闻所见,当时有所忌讳而不敢记者,今皆一一追忆而录之。
一.仿明代祝枝山先生《野记》而作,祝记言有明一代之事,此则为有清一代之事,而详于咸丰已后。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清·黄凯钧
(元)程端礼
苏庵主人
宋·陆九韶
唐·惠英
(梁)释慧皎
(清)徐世溥
宋·徐锴
陈鸿
汉·张陵
清·李百川
明·况周颐
清·浦琳
石振之
唐·宋若莘
(宋)陶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