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近/反义词
造句
百科
首页
>
古籍
> 论句法第十七-曲律
论句法第十七
句法,宜婉曲不宜直致,宜藻艳不宜枯瘁,宜溜亮不宜艰涩,宜轻俊不宜重滞,宜新采不宜陈腐,宜摆脱不宜堆垛,宜温雅不宜激烈,宜细腻不宜粗率,宜芳润不宜噍杀;又总之,宜自然不宜生造。意常则造语贵新,语常则倒换须奇。他人所道,我则引避;他人用拙,我独用巧。平仄调停,阴阳谐叶。上下引带,减一句不得,增一句不得。我本新语,而使人闻之,若是旧句,言机熟也;我本生曲,而使人歌之,容易上口,言音调也。一调之中,句句琢炼,毋令有败笔语,毋令有欺嗓音,积以成章,无遗恨矣。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宋)魏庆之
元·薛景石
祝允明
清·闲斋氏
郭居敬
宋·王应麟
(明)方以智
明·王思任
清·徐鼒
(梁)释慧皎
(明)余象斗 编
(宋)袁阳源著
宋·洪迈
战国·列御寇
宋·魏泰
明·周玄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