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近/反义词
造句
百科
首页
>
古籍
> 第七十九回 勘判李吉之死罪-包公案-百家公案
第七十九回 勘判李吉之死罪
断云:
刁恶无情犯枉法,包公斩讫去奸民。
从前已谓长无事,自事刑条不顾情。
说话包公一日升厅,有一人告李吉在南门外打死人命。拯即差人前去勾唤李吉到来,当厅理问无辞,承认是实。包公乃令枷送入狱,根勘明白后,唤诸吏云:"李吉故肆杀人,合该死罪。"便令押赴法场。诸吏情知大罪合当申州理结,县属如何敢擅自结断?皆惊怕不敢说,包公不由吏说,亲写了案款,将李吉绑死,号令四门。于是刁恶敛首,百姓安生矣。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唐·徐炫
包世臣
朱庸斋
(明)王廷相
(清)王士禛
向子諲
宋·晓莹
唐·蔺道人
金·王丹挂
清·陆西星
(南朝梁)刘勰著;范文澜注
唐·髙仲武
宋·沈括
宋·昙照
东晋·祇多蜜
清·高积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