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诗词年代
    • 诗经
    • 楚辞
    • 乐府
    • 古风
    • 唐诗
    • 宋词
    • 宋诗
    • 元曲
    • 作者
  • 古籍
  • 近/反义词
  • 造句
  •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平人绝谷第三十二-灵枢

平人绝谷第三十二


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伯高曰:臣访言其故。胃大一尺五寸,①-:元刻本、《甲乙经)、《太累》均作"二"O②反;原无此字,据村素》、押乙经)补。③积。原作"脊",据村素)、拥乙经》改。154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满,上焦泄气,出其精微,课悍滑疾,下焦下溉诸肠。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会之大半。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受谷~斗,水七升半。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肠胃之长,凡五文八尺四寸,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肠胃所受水谷之数也。平人则不然,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更虚更满,故气得上下,五藏安定,血脉和利,精神乃居,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故肠胃之中,当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口再后,后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谷尽矣。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气津液皆尽故也。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战国鲁·孟轲
宋·宋祁
(宋)唐庚
(唐)孟郊撰
(清)嬛山樵
明·尹宾商
后蜀·彭晓
明·逯中立
明·黄龙德
宋·吕本中
明·兰茂
清·诵清堂主人
宋·李景元
晋·僧提婆
陈直 校证
五代·施肩吾
凤美古诗文网
Copyright @凤美古诗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