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近/反义词
造句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十五、无凭检验-洗冤集录
十五、无凭检验
凡检验无凭之尸,宜说头发褪落,曲鬓、头面、遍身皮肉并皆一概青黑, 皮坏烂,及被蛆虫咂破骨殖显露去处。
如皮肉消化,宜说骸骨显露,上下皮肉并皆一概消化,只有些小消化不及筋肉与骨殖相连,今来委是无凭检复本人生前沿身上下有无伤损它故,及定夺年颜、形状、致死因依不得,兼用手揣捏得沿身上下并无骨损去处。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明·荻岸散人
宋·周必大
(唐)陈子昂撰
宋·审安老人
(明)悟真子
清·柯琴
(北宋)薛居正
元·费着
元·关汉卿
唐·李义府
明·徐上达
蔡襄
(清)李岳瑞
明·陈玉秀
宋·陈文中
(宋)王称